华盛顿的美国最高法院。(Madalina Vasiliu/英文大.纪.元;)
美国最高法院即将在周五(6月27日)迎来本庭期的最后一次意见发布日,将对6宗重要案件做出裁决。首席大法官罗伯兹(John Roberts)已于本周表示,这些意见将于周五当日公布。
这六案涵盖的议题广泛,从川普总统试图终止非法移民子女的出生公民权、到家长能否让孩子退出LGBTQ主题教材的宗教自由争议、路易斯安那州国会选区重划案等,这些案件牵涉宪法核心权利与联邦法院的裁量边界,其中部分更属于紧急上诉或长期悬而未决的政策争议,其裁决结果可能对美国联邦政策方向带来深远影响。
案件一:出生公民权案与“全国性禁令”争论
川普政府提出的紧急上诉案,是本次庭期中最具争议的案件之一。该案源于川普总统签署行政令,计划取消非法移民所生子女的出生公民权。
该命令已遭三家下级法院禁止实施,并通过“全国性禁令”在全美范围内冻结。
川普政府已向最高法院提出紧急上诉,要求大法官限制地方法院颁布“全国性”或“普遍性禁令”的权限,这类禁令过去十年间屡次阻碍联邦政府的政策。
虽然最高法院一向鲜少就紧急上诉举行正式辩论,但本案例外。多数大法官在口头辩论中表达对于“若允许政府暂时否认这些新生儿国籍,可能造成重大后果”的忧虑,但他们也对全国性禁令的广泛适用持保留态度。
民主党主导的各州、移民团体与人权组织则警告,一旦行政令得以实施,将推翻美国自《宪法第十四修正案》通过以来、逾125年的出生公民权法律理解。
由于此案为本庭期唯一一宗5月辩论案件(大法官通常不在该月进行庭审),目前尚无迹象显示由谁撰写意见书。
不过,美国专业法律媒体SCOTUSblog分析指出,此案敏感性高,可能由首席大法官罗伯兹主笔,也可能由全体以不署名形式发表“法院意见”(per curiam)。
案件二:LGBTQ教材与宗教自由案
本案由马里兰州蒙哥马利县(Montgomery County)的多位家长提起,他们主张,县内公立学校强制要求子女参与包含LGBTQ主题的阅读教材,侵犯了他们的宗教信仰自由。
原告包括穆斯林、天主教与乌克兰东正教家庭,他们要求学校恢复让学生选择退出相关课程的权利。
该县教育局最初曾允许家长让孩子退出此类课程,但后来撤销该政策,理由是退出机制“具有干扰性”(disruptive)。
目前该学区中,仅性教育课程仍保留退出条款。
这些LGBTQ主题教材自2022年起纳入教学,内容包括《王子与骑士》(Prince and Knight)与《鲍比叔叔的婚礼》(Uncle Bobby’s Wedding)等故事书。家长团体则表示,这些教材与其家庭宗教价值观产生冲突。
SCOTUSblog指出,此案极可能由保守派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撰写意见书,而剩下的候选人还包括卡根(Elena Kagan)与杰克森(Ketanji Brown Jackson)大法官。
近年来,美国社会对于公共学校与图书馆是否应开放LGBTQ主题书籍争论日益升高。大法官们在过去几年中,多次对宗教自由诉讼表示支持。
案件三:路易斯安那州选区重划案
这起涉及种族与选区划分的诉讼,是路易斯安那州三年来第二度将国会选区争议提交至最高法院。
自2022年以来,已有两份该州选区地图被下级法院撤销。大法官目前正考虑是否要求州议会第三度重划选区。
案件焦点为,路州议会去年通过的新地图,在联邦众议院6个席次中,划设了第二个非裔选民多数选区。该选区于2024年选出一位非裔民主党人。
此举引发一群自称“非非洲裔”(non-African American)选民提出诉讼,主张新地图构成“违宪的种族划区”,即选区划分过度依赖种族分类。
路州则辩护称,划区目的并非出于种族考量,而是为保障几位重量级共和党现任国会议员的席次,包括现任众议院议长约翰逊(Mike Johnson)与众议员莱特洛(Julia Letlow),后者是联邦拨款委员会成员。
三位下级法院法官组成的合议庭曾认定,路州在划设新选区时“过度依赖种族因素”,并拒绝接受州政府所提出以政党因素为主的说法。
在3月辩论中,多位保守派大法官暗示他们可能投票推翻该选区地图。
案件四:德州色情网站年龄限制案
本案聚焦于德州2023年通过的一项法律,该法要求色情网站在提供内容前,必须先验证使用者的年龄。此规定适用于网站中有三分之一以上内容被视为“对未成年人有害”(harmful to minors)的情况。
德州是全美十多个实施年龄验证法的州之一。这些州主张,随着智能手机普及,儿童几乎能随时接触到网路色情内容,因此有必要立法防范。
不过,这项措施也引发是否侵犯成年使用者言论自由的争议。代表成人娱乐产业的言论自由联盟(Free Speech Coalition)同意儿童不应接触色情内容,但指出德州法律“过于宽泛”,因其要求所有用户提交可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这些资料“易受黑客攻击或遭追踪”。
案件五:医疗服务决策权与任命争议案
本案挑战《平价医疗法案》(Affordable Care Act)下“美国预防服务工作小组”(U.S. Preventive Services Task Force)的合宪性。该小组为一个由专家组成的独立机构,负责决定哪些预防性医疗服务必须纳入保险给付。
原告为一群对HIV预防药物给付持宗教异议的个人与企业,他们主张,依宪法规定,这类具决策权的联邦职位,应由总统任命并经参议院确认。
案件六:“普及服务基金”与国会授权争议案
本案挑战联邦“E-rate计划”的合法性。该计划透过“普及服务基金”(Universal Service Fund)为学校、图书馆、偏远地区与城市中的低收入社区提供电信与高速网络补助。
该基金由国会设立,资金来自电信业者捐款,并由联邦通信委员会(FCC)设立的非营利组织负责管理。
提出诉讼的为一个保守派消费者组织,该组织主张此计划违反“不授权原则”(nondelegation doctrine),即国会不得将立法权交由其它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