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老夫妻遭非法重判 律师:中共构陷好人 * 阿波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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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老夫妻遭非法重判 律师:中共构陷好人

图为秦振泉、张莲桂夫妇参加亲戚的婚礼。照片摄于2023年。(受访者提供)

山东省六旬法轮功学员秦振泉夫妇已被非法关押近一年,近日,对他们的裁定书流出。人权律师认为,信仰无罪,这是中共警察对善良人的构陷,此案应提交给联合国人权官员。

明慧网6月25日报导,山东省泰安市法轮功学员秦振泉、张莲桂夫妇各遭枉判八年,秦振泉上诉,泰安市中级法院二审非法维持原判。秦振泉于6月11日被劫持到山东省监狱。张莲桂目前状况待查。

报导说,2024年8月,秦振泉聘请了律师做无罪辩护,并已和律师进行了首次会见。此后外界没有秦振泉、张莲桂夫妇的相关信息。直到2025年3月中旬获知,夫妇俩都被当地中共法院非法判刑,辩护律师竟然“不知情”。

秦振泉的儿子、走线来美国的秦帅告诉..;记者,由于迫害严重,他也不经常与国内亲戚联系,还不知道父亲已经在监狱了。“他们本身是很好的人,这么大的年纪了,判得这么重,肯定不应该。我父母身体健康,从40多岁到现在都不用吃药,我真的理解他们。”

19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秦帅的父母多次遭非法抓捕。秦振泉曾被非法劳教三年,后流离失所;张莲桂遭两次非法劳教,一次非法判刑,前后六年的冤狱。父母不在家,秦帅因此辍学,15岁做学徒,也渐渐放弃了修炼。

身处自由的美国社会,秦帅表示,他会带家人去听法轮功的九天班,挺想让家人修炼。他也会去参加法轮功反迫害的活动,并到中领馆抗议中共对其父母的非法判刑。

律师: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从没有停止

原大陆人权律师吴绍平在接受大..;采访时表示,从秦振泉夫妻二人的经历可以看出,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长期存在,到今天为止从没有停止过。他们遭受的迫害越来越严重,夫妻俩双双被判八年徒刑,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严重侵犯人权案例。

“两人过去就因为修炼法轮功被劳教,也就是说,法轮功作为信仰,作为自己强身健体的方式都不被允许。我相信世界各国人权官员,可以从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当中看到,在中共国人们的基本权利没有保障,信仰自由的权利是被剥夺的。”他说。

秦帅提供的一份刑事裁定书显示,自1997年至今,秦振泉夫妇一直修炼法轮功,2019年10月,在高新区窦家庄村承租房屋一处,作为居所并制作、储存法轮功宣传品使用。

据裁定书侦查笔录,2024年8月1日10时27分,北集坡派出所警察到张莲桂租住的房屋内,共查处法轮功书籍及宣传册3,513本,法轮功宣传封皮4,450张,未装订宣传册38,104张、打印机35台、电脑6台、复印纸56,885张。

通过警察巡逻和调取监控视频,确认张莲桂分别于2023年2月10日、21日,3月7日、15日在高新区散发过真相资料,被清理收缴共计73册。

裁定书显示,中共警察通过监控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裁定书截图)

吴绍平分析认为,从判决书中可以看到,这个案子有非常多的疑点和问题,这两个人是被冤枉的,中共做案的概率非常大。而且在国际社会上来讲,把信仰入罪本身就是侵犯人权的犯罪行为。

“以中共的人脸识别的技术,以及对老百姓隐私权无所不入的侵入,在他们的辖区内发现这么多起宣传法轮功的手册,他们老早就(至少从2023年)就已经发现了,但是他居然到了2024年8月份才立案抓人,你觉得有哪些地方不对劲吗?从常识来讲,35台打印机、几千册的书籍,还有复印的纸张,还有其它的设备、光盘,这是一个小东屋能容下的地方吗?”

律师认为,大量的打印机及资料不符合常识,是警方有意构陷。(受访者提供)

中共屡做假案构陷法轮功学员

结合过去办案的经历来讲,吴绍平认为,这是警方在故意制造所谓的“大案”,是一起典型构陷的案子。警方罗织罪名,包括造假证据、伪造证据,构陷他们夫妻俩的概率是很大的。

吴绍平介绍说,他曾代理过宁夏吴忠地区盐池一起法轮功信仰的案件,警察去抓捕法轮功学员宋来平(已于2021年7月31日含冤离世)的时候,是有所谓的全程录像,在搜查床头的时候,没有发现任何东西。但是警察又对他家进行了第二次搜查,提供的第二段搜查视频,在同样的位置,他们就翻出了所谓的108张真相币。

吴绍平表示,他们当时提出非法证据排除,法庭不给排除,但是他们哑口无言,没办法解释。

他还代理了宁夏银川栾凝案,栾凝2017年8月27日被绑架,非法判刑十年,现被非法关押在宁夏石嘴山监狱。“栾凝是原宁夏劳动人事厅教育中心副主任,第二次被抓,他们做了什么假证据?居然可以在室外被晒了数日的可乐瓶上,收集到了栾凝的DNA信息,那个地方还下了好几场雨。明显是在造假。”吴绍平说。

对比山东的秦振泉、张莲桂案,吴绍平认为,从判决书中,你就会发现他们露出了很多的马脚。通过他们制造的这些冤案,可以看到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到今天为止真的是无所不用其极。对善良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这就是中共的邪恶之处。

联合国大会于1981年发布《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第六条中明确规定了有关思想、良心、宗教或信仰等方面的自由权利,包括有编写、发行和散发有关宗教或信仰的刊物的自由;有在适当的场所传播宗教或信仰的自由等等。

“中共指控信仰有罪、传播信仰宗教信仰品有罪,他们才是真正在犯罪的人。因为信仰是人权,他们在迫害人权,迫害人权的人才是有罪的。这个案子完全可以报给联合国人权官员,让他们看一看这20多年来中共在干什么?一直持续不断地在迫害人权。”吴绍平说。

责任编辑: 李华  来源:..;记者李圆明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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