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到了这个份上,国家自然会有些举措,不允许小蟊贼纷扰共和国的改革开放大业,于是就有了随后的严打。按当时的说法:可抓可不抓的,坚决抓;可判可不判的,坚决判;可杀可不杀的,坚决杀。而且要“从重从快”。
这些所谓的坏人,现在看来大都是些打骂邻居、偷鸡摸狗或干些男女苟且之事的混混,但是在严打期间,这些人和事是不能被容忍的。 1984年10月31日,《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第一战役总结和第二战役部署的报告》记载,在第一战役中,法院判处861000人,其中判处死刑的24000人,“这是1950年镇反运动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集中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