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队长连续半个月扎根在上市公司,带着兄弟们一顿忙乎,时不时就和L董事长吃个饭,顺带讨论下怎么立案,在他们的努力下,2020年1月,这事立案了,然后,K股东和G股东都被批捕,都进去了。
本来G股东以为只是走个形式,结果一看,这帮人哪有什么信义,这是真把他送进去了啊。
他左等右等都没等来L董事长说的保他的领导,也没看到公司出具的任何谅解文件,这下他可不干了,就说L董事长操纵证券市场、挪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虚假信披等等违规行为,但是吧,根本就没人搭理他。
这么一来,这俩人只能等判刑了,万万没想到,先被判刑的,居然是一直办理此案的C队长。
04
原来啊,C队长被人给点了,最后认定他在办理这个案件时,收了Z律师送的55万,最后贪污、受贿数罪并罚,被判了11年。
谁点的他呢?不知道。
但这种人进去,一点也不冤,有另一个事可以佐证。
上市公司之前不是收购过三个公司吗?也都是做互联网广告的,其中一个公司有6亿多的应收款,这在广告公司是很常见的事,而且欠钱的都是汽车行业顶尖的大国企,根本不可能出现坏账。
这笔钱,就被上市公司的S副董事长看上了,她想把这块业务剥离出来,自己吞掉,一本万利啊。
但这事大家都懂,S副董事长心思细腻,担心有人从中作梗,她就去找C队长商量,“你能不能找找那个公司Y老板的把柄啊,他进去就没啥阻力了,大家也都会方便些。”
不知道给没给好处,反正C队长是非常上心,一上技术手段还有啥查不明白的,原来在收购案之后,Y老板给H董秘转了1800万。
行了,抓人吧。
S副董事长是真开心啊,没人阻拦,她顺利把这笔业务剥离到自己的公司之后,就又跟C队长说了,欠钱的公司也顺带问问呗。
C队长立马派人去了解情况,对方是大国企、大合资公司,都不差这点钱,也不想惹事,立马付款。
前后俩月,这几个亿就进了S副董事长的腰包,给没给老板分?这就不知道了。
也就是说,她为了抢走Y老板的钱,直接把他送进了监狱。
L董事长也很开心啊,H董秘进去了,本来这小子跟着K股东要造反,正琢磨怎么收拾他,他就进去了,真是心想事成啊。
这里面重要的帮手,就是C队长,甘心沦为老板的工具啊,这种人怎么能留在队伍里呢?
相比之下,策划了这一切的Z律师就狡猾多了,前面说了,L董事长给了300万公关费,这钱是通过董事长小舅子走的账,但后来小舅子说,前前后后Z律师拿走了970万,除了给C队长的55万,剩下的真不知道去哪了。
05
话题扯远了,咱们再拉回来。
这时跟这个案子有关的人:
C队长已经判了;
K股东、G股东、H董秘、Y老板都被抓了;
L董事长、S副董事长、Z律师在外面密切注视案件的进度条。
这案子重点就是收购前L董事长、S副董事长到底知不知道业绩虚增这些事?K股东、G股东有没有主观故意,设局骗钱。
这两人觉得自己太冤枉了。
1、他们说业绩拼盘这是广告行业的惯常手段,一是业绩好看,二是在竞标时能显示公司的能力,三是卖公司时能多卖点,都这么干;
2、收购之前半年做过尽调了,第一次收购被否决的原因L董事长门清,业绩问题他能说不知道吗?
3、收购前,AD公司在和许多上市公司谈,并不存在合同诈骗的主观故意。
4、最关键的,是收购前深交所特地发布了《重组问询函》,问的很详细:
比如毛利率较高、收入大幅增长、应收账款占比较高,这都正常吗?
采购交易、销售交易那么大量,都是真的吗?
总之,就是很怀疑业绩的真实性,风险提示已经非常明确。
但上市公司的回复大意是,收到,我们觉得没问题。
所以他俩觉得L董事长就是在装糊涂。
H董秘就知道的更多了:
1、他解释了L董事长为啥着急买公司;
2、还供述,上市公司真金白银的提供过资金,帮助AD公司造假刷业绩;
3、而且他还说,L董事长担心数据太假,收购过不了监管这关,还给重组委关键人员塞了不少钱,要保证过。
总之就是说,AD公司造假,要说L董事长不知道,完全是瞎扯。
说的是一套一套的,证据也不少,但以上这些说法吧,法院都没采纳,据说有的口供都没提交给法院,按说当年的掮客、券商Y总是这个事情的深度参与者,应该作为证人,但是他并没出庭。
于是这三人就被判了:
Y老板,因为给了1800万回扣进来的,最后认定为合同诈骗,判7年6个月;
H董秘,因为商业受贿和合同诈骗,被判了11年;
G股东,因为合同诈骗,被判了15年,并处罚金200万;
最惨的是K股东,因为合同诈骗,被判了无期,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怎么评价这个判决呢?不好评价。
咱们可以简单地列举下其他经济案件的判决,供大家对比:
1、用80吨假黄金骗了200亿的贾志宏,被判了无期;
2、刻了个萝卜章骗了400亿的承兴系实控人罗静,被判了无期;
3、非法集资1000多亿的小牛资本彭铁,被判了无期;
4、证券市场上,造假300亿的康美药业马兴田,被判了12年,注意,不是无期。
K股东虚增业绩5.1亿,这要是个上市公司,可能就是几百万的罚款,但按合同诈骗的罪名,他被判了无期,这也是这个罪名的最高刑期。
06
你要是当事人,一辈子最好的年华就这么没了,你甘心吗?
特别是G股东,感觉就是个大冤种啊,还跟人家称兄道弟,还自己写材料报案,当了半天枪最后被人卖了,15年的刑期可不短。
所以他不断写举报信,主要是写给村儿里,说“L董事长多次系统性策划虚假信息进行披露,进行内幕交易,并系统性的操纵证券市场,已经涉嫌犯罪。”
但这个举报看着就比较苍白,不过村儿里前些天确实对L董事长的公司提出了立案调查,主要就是说他这个收购因为存在造假导致财报不真实,而公司的信披也有问题。
但上市公司回复说,他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显得很委屈。
G股东想要靠这个翻案,确实有点难。
这个案件里的幸存者,肯定要数L董事长和S副董事长了,虽然公司股价跌没了97%,但他们能套现的套现了,能划到自己碗里的已经划走了,他们还在坚守,是因为利用上市公司还能搞到不少钱?
这些老板的贪婪和无下限的操作咱们就不多说了,太多了。
最后想说说另一个幸运儿——这事的始作俑者Z律师。
最早提出这个想法的是他,拿钱给人行贿的是他,批了300万,拿走970万的也是他,最后有啥处罚呢?
当地律协对他“予以中止会员权利一年”的行业处分,再过几个月就到期了。
这个案子的本质就是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那么多法律都对这种问题做出了详尽的规定,案例无数,打官司讲道理就可以啊,结果Z律师上来就是用刑事手法强力介入,并且策划、组织、实施了这个计划,然后居然毫发无伤。
但凡你是个有点资产的人,你不害怕这种人吗?
最后只能祝福大家了,千万别遇上这类人,你真弄不过他,流氓会武术,谁都挡不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