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罢免”是全民运动,若不是人民争先恐后自告奋勇的倾巢而出,只靠政党吆喝成不了局;这就是为什么民进党一再撇清不是自家党领头,而国民党则非指控是民进党主导不可;从反面看,可以知道为什么国民党“反罢免”活动冻袂条,不是用党员名册充数,就是越区联署应付,左右支绌遮不住了。重点是,政党主导罢免无可赀议,既能够公开进行选战,当然可以公然进行罢免活动,为什么要闪闪躲躲?国民党立委徐巧芯逮到民进党北市议员许淑华出现在连署站招呼支持者,马上扣帽子说:“罢免就是民进党披着公民团体的皮”,当然是情急之下绝望的反击,许淑华不必刻意闪避其词,只要轻轻回应“选民服务”,里子、面子都照顾到了。
战鼓响起,“大罢免”已经风起云涌了,连九十高寿的苗栗客家文学国宝李乔、出生北平的科技耄耋曹兴诚都挺身领衔连署,台湾还容许有人能置身事外吗?“大罢免”是“内除国贼,外抗中国”的命运之战,也是台湾另一次“民主巩固”的必要历史进程。既然“大罢免”发动了、出手了,只有圆满无上修成正果之一途,别无其他选择。“大罢免”难不难?就因为难,所以可贵。想起年轻时听鲁实先讲课说过的名言:“做学问要难能可贵,像卖油郎等是难能而不可贵。”确实,创造历史哪有方便法门。
难而可贵的运动重在全民参与,全民包括民进党,但全民在民进党之上,民进党内含于全民之中;人民与民进党共同携手前进,其作用就像利之于刀,(神之于形犹利之于刀)或说如皮之于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是成事在人的必要条件。人民最大不是空言,“大罢免”只有人民蜂起才能奏功。经此一役的凯旋,终结了外来政权的孑余,功德无量;“台湾人的骄傲”就能写入史册,“民主万岁”谱成历史,必成全球焦点。
这里特别谈一下民主制度下“人民最大”的意义。蓝白营一直用“当家不闹事”挤兑执政的民进党,行政院长卓荣泰则反唇相讥说“立院是蓝白当家”,两方三面思维都还停在封建时代,没有进入民主的场域,或用后现代用语,没有进入民主的"discource"中。
民主时代,人民才是主人,才是永远居于“当家”位置的主人;政治人物都是“公仆”,只是“代议制”下的代理人而已,一旦选上公职非要仰视选民的脸色不可,李登辉说的“民之所欲,长在我心”,其实卑之无甚高论,“人民”是“头家”罢了。违反民意就是自取灭亡;利用国会造反作乱,呼应中国(你要称共匪也可以),迫使选民只有当绿营“侧翼”之一途,这就是“福祸无门,唯党自招”的明证。
所以人民有选举权,有罢免权,有创制权,有复决权,也就是宪法所赋予当家作主的权力。推出罢免运动的是选民,“大罢免”就是人民生气了,起而行动了,有人敢呵斥提倡罢免的选民是“当家闹事”?不敢撄人民之锋,韩国瑜只吁求总统停止“大罢免”,在形格势禁下,不但无效,也是搞错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