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哲斌:记者与网红的灵魂交换 * 阿波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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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哲斌:记者与网红的灵魂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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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已是全球性传播现象,在媒体报导中,“网红”通常是贬大于褒的新闻名词。然而,记者与网红是否可能彼此学习,相互启发,合作创造一个可信赖、负责任、具备正面影响力的资讯生态?

斯斯有两种,网红何止两百种。

安哥,爱莉莎莎,众量级,牙医史书华,亚亚,蔡洁米,欸你这周要干嘛⋯⋯,过去一个月,至少就有这些网红爆出争议,他们逐渐取代演艺圈,成为镁光灯下的八卦话题。

然而,这些大大小小的名利心机,能代表网红文化的全貌吗?

无论你是否喜欢,网红也逐渐掌握新闻媒体“议题设定”的能力,近期如:锡兰揭发某些心灵课程的阴暗面,八炯炸开中资收买台湾网红的政治火药。

另一方面,无论你是否喜欢,专业新闻人开始向网红学习,拍短影音,录Podcast,经营新闻信社群。不只台湾,国外更积极:

●“美国新闻学会(American Press Institute)”正与奈特基金会合作,探讨地方媒体如何与网红合作,深化社区互动。已有六家新闻机构参与,透过公共价值的沟通,他们赋予这些网红另一定义:“可信赖的传播者(Reliable Communicator)”)。

●《洛杉矶时报》聘用抖音网红V Spehar,协助建立该报的短影音团队,V Spehar以“躲在桌底下播报新闻”的特异风格爆红,有350万粉丝。

● 72岁的诺贝尔经济奖得主保罗克鲁曼(Paul Krugman),去年自《纽约时报》专栏作家一职退休,转身在新闻信平台Substack创立社群,会员每月收费7美元,目前,试阅与付费订户共27.5万人。

网红已是当代难以忽视的传播现象,顺带一提,“网红(Influencer)”一字源自行销界,在不同语境与案例中,有时可代换为“自媒体”或“内容创作者”。

 

元月初,曾任网络媒体 Vox 副总裁的Liz Kelly Nelson发文,题为“2025 年,谁有资格称为记者?”,引发不小回响,主要论点如下:

一、过去,将“专业记者”与“网红”视为对立概念,是出自新闻业消失的恐惧,而非理性现实。只要发表的资讯或论述都基于事实,前述两者的工作内容并无不同;

二、“专业养成”与“可信度”等新闻价值仍然重要,然而,无论是网红,或依循“创作者模式”的记者,累积信任的路径已与过往不同。他们更依靠个人信赖,而非机构信赖,他们也更需要塑造独特风格与亲密感;

三、新闻业正在发生巨变:更加个人化、更互动、更依赖社群平台。她主张,新闻机构必须快速适应变革,与新兴的内容创作者模式共存,并确保新闻的专业性、准确性与公信力不被削弱。

她写出我好奇已久的事:社群时代里,专业记者能否向网红文化取经,创造一个可信赖、负责任、具备正面影响力的生态转型。

事实上,就像商业媒体有各种爱憎善恶、颠倒梦想,自媒体也是。不同网红对个人名声、内容品质的自律程度,演化出界门纲目科属种的生态诸相。

回顾上世纪,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技术演化与世代变迁不断挑战“新闻”定义,如今,“网红”或“自媒体”叩关,正好翻开《新闻传播史》另一篇章。

所以,网红文化与新闻媒体的交叉路口在哪里?如何区辨“可信赖传播者”与“恶意或虚假讯息散布者”?“网红”一词显然不够精准,未来如何重新定义?最后,新闻媒体如何学习网红的内容创意与沟通技巧?

怀抱这些好奇,我决定写一系列文章,“来去找网红喝咖啡”,或许能找到台湾的本土解答。

我已约妥第一位内容创作者,也欢迎大家敲碗推荐,你希望理解哪位网红的创作历程?他们有哪些苦恼?如何看待自身定位,以及身为资讯传播者的角色?

请在哔声后留言。哔。

(本文摘录改写自《天下》专栏,全文连结:记者如何拥抱网红文化?。)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Matters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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