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期的【404文库】栏目中,我们将选读过去一周中引起舆论关注的三篇404文章。
一、柴静|看见
2025年5月21日,中国数字时代通过检索发现,知名记者、主持人柴静的自传《看见》的豆瓣页面已被删除。
Wayback Machine保存的《看见》豆瓣页面。截图时间5月17日。
此前一周,北京贝贝特出版顾问公司于5月15日向淘宝、京东等多个电商平台发布通知,称因“质量问题”,《看见》一书已停止出版发行,并已全网下架、召回。
柴静于2001年至2014年供职于中国中央电视台,先后在《新闻调查》《面对面》《看见》等栏目担任记者与主持人,参与报道了非典疫情、汶川地震、北京奥运等重大新闻事件。
2012年12月,她出版自传性作品《看见》,讲述其在央视担任记者的心路历程。该书销量超过100万册,成为当年最畅销书籍之一。
离开央视后,柴静于2015年2月28日推出独立制作的空气污染调查纪录片《穹顶之下》,该片在发布后48小时内播放量突破2亿次。但几天后的3月6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下达指令,要求各新闻媒体不得报道《穹顶之下》相关内容。人民网、新华网等官媒随即撤下该片并删除几乎所有相关文章。
2017年,柴静随家人移居西班牙。2023年,她开设个人YouTube频道,并于同年8月17日推出独立制作的六集系列纪录片《陌生人——对话圣战分子》。她持续在频道上更新内容,近期视频包括访谈参与俄乌战争的中国人、毛泽东前秘书李锐之女李南央,以及对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唱红打黑”时期的回顾,引发广泛关注。
在已遭到下架的《看见》一书的序言部分,柴静如此写道:
十年前,当陈虻问我如果做新闻关心什么时,我说关心新闻中的人——这一句话,把我推到今天。
话很普通,只是一句常识,做起这份工作才发觉它何等不易,“人”常常被有意无意忽略,被无知和偏见遮蔽,被概念化,被模式化,这些思维,就埋在无意识之下。无意识是如此之深,以至于常常看不见他人,对自己也熟视无睹。
要想“看见”,就要从蒙昧中睁开眼来。
这才是最困难的地方,因为蒙昧就是我自身,像石头一样成了心里的坝。
这本书中,我没有刻意选择标志性事件,也没有描绘历史的雄心,在大量的新闻报道里,我只选择了留给我强烈生命印象的人,因为工作原因,我恰好与这些人相遇。他们是流淌的,从我心腹深处的石坝上漫溢出来,坚硬的成见和模式被一遍遍冲刷,摇摇欲坠,土崩瓦解。这种摇晃是危险的,但思想的本质就是不安。
我试着尽可能诚实地写下这不断犯错、不断推翻、不断疑问、不断重建的事实和因果,一个国家由人构成,一个人也由无数他人构成,你想如何报道一个国家,就要如何报道自己。
陈虻去世之后,我开始写这本书,但这本书并非为了追悼亡者——
那不是他想要的。他说过,死亡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无意识,那才相当于死。他所期望的,是我能继续他曾做过的事——就像叶子从痛苦的蜷缩中要用力舒展一样,人也要从不假思索的蒙昧里挣脱,这才是活着。
十年已至,如他所说,不要因为走得太远,忘了我们为什么出发。
二、法度Law|如此投诉律师,芜湖开了一个坏头
近日,戈运龙律师在开庭时质疑办案机关存在留置不当等问题。事后,戈律师遭到投诉,并被司法局威胁将对其暂停执业。
该事件引发关注,专注中国法律领域的微信公众号“法度Law”发布文章讲述该事件。
在这一篇遭到审查删除的文章中,作者写道:
被告人说自己遭刑讯逼供,辩护律师要求调取讯问的同步录音录像被拒,律师在法庭上能对办公机关提出批评吗?
辩护律师能在法庭评论说,在案证据违背逻辑、违背法律、违背生活常识吗?
辩护律师能在法庭上批评办案机关小案大办、有罪推定吗?
你可能会说,你这都是常识问题!庭审中,律师发现问题,当然需要指出来啊。难道辩护律师要说,你这么做没问题,你这么做很对吗?
你要注意了。安徽芜湖律师戈运龙,就是因为开庭时这么说了,被办案机关认为,言语不当,诋毁司法机关,要求司法局给与处罚,暂停执业6个月。
先说第一个问题:戈运龙律师到底说了什么?
戈运龙律师把书面辩护词发给了几位全国知名的刑辩律师,周泽、斯伟江、刘昌松等。
周泽的看法是:其中有些言词虽然有点激烈,但仍然属于正常的辩护意见范畴。
刘昌松律师的看法是,他的辩护是专业的、尽职的,整体比较理性、温和,个别地方措词稍激烈。
那么,戈运龙律师在法庭上怎么说的?
与戈运龙律师共同辩护凤海飞案的徐冯彬律师称,“戈律师被投诉的案子,是和我一同办理的,我全程在场。我可以证明,戈律师的庭审发言并不出格,办案过程也很认真负责。”
再说第二个问题:戈运龙律师能不能这样说?
《律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
也就是说,戈运龙律师的发言,并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如果仅仅因为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辩护意见,让办案机关不高兴,就要给予处罚,这就无异于废除辩护制度,甚至于废除刑事审判制度了。
就戈运龙律师的发言,我倒是想知道,律师要求调取讯问的同步录音录像,这个要求合情合法合理,为什么不给调呢?
第三个:为什么要关注这件事?
戈运龙律师的遭遇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我是觉得,即使你不是律师,也应该关注这件事。很简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不是他个人的利益,而是所有人的权利。没人能保证自己一辈子不打官司,你肯定不希望自己的律师在法庭上只会说,对对对,好好好。
办案机关自己不爽,就投诉辩护律师,将毁掉辩护制度甚至是律师制度。
没有人拥有免予批评的自由,每个人、每个单位都要接受监督、接受批评,尤其是权力机关,更要接受批评,更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坚守法治底线。
三、鸡蛋bot|网传武汉硚口一餐馆发生枪击案,目击者:有人员中枪
5月18日晚,武汉硚口区崇仁街爱国社区发生了一起枪击案。第二日,湖北武汉警方发布警情通报,但该通报全文未提及“枪击”。同时,当局对该事件采取了十分严格的审查管控。部分武汉市民在抖音、微博、微信、小红书上发布的相关讨论也遭到审查。
微信公众号“鸡蛋bot”发布的有关消息在发出后不久即遭删除。
文中写道:
5月18日,网传湖北武汉市硚口区一餐馆附近疑似发生枪击事件,有人员中枪,引发关注。
据网传消息,事发地疑似为硚口区崇仁街爱国社区一临街餐馆门口,事发时间不详。网传聊天记录显示,疑似目击者表示,嫌疑人持枪作案,有食客中枪;网传视频显示,有3人受伤卧倒,现场有血迹。
18日晚间,事发地附近一商家告诉笔者,现场疑有3人中枪,嫌疑人作案后逃离,不知是否归案,“(嫌疑人)当时就跑了。”
对此,武汉市硚口区政府值班室一工作人员回应称,对于现场伤亡、嫌疑人是否被控制等情况,其不便答复,“可以直接问公安局,这块公安局已全部接管、控制了。”
随后,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分局汉中派出所一工作人员表示,若想咨询相关事件详情,需联系上级宣传部门。
此外,笔者还致电咨询了武汉市硚口区汉中街道办事处、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分局及武汉市急救热线,均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