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区保安持械围殴业主 警察袖手旁观 * 阿波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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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区保安持械围殴业主 警察袖手旁观

深圳罗湖区翠园华府小区业主与开发商因地下停车场归属问题发生冲突,在警察在场的情况下,黄先生和多名业主惨遭多名保安持械殴打致伤。事发后,几名涉事小区保安却被释放,并回到小区继续正常上班,引发争议。

据大陆媒体“潮新闻”6月25日报导,事件发生在2024年11月2日晚,黄先生在罗湖区翠园华府小区的朋友韩先生家中聚餐,结束后一行人前往小区地下停车场。

据黄先生介绍,小区地下负三层、负四层停车场一直未开放,多名业主怀疑停车场被开发商私自占用,当天双方发生冲突,警方也到场维持秩序。他和朋友出于好奇前往停车场看看,结果却惨遭小区多名保安持械殴打。

黄先生表示,对方共10人左右,且手里都拿着器械,二话不说就动起手来。“我被拉到一个监控盲区,他们用木棍、木板以及螺纹钢弯头往我头部、背部以及腰部殴打,疼得我嗷嗷直叫,头部一直在流血。”

据报导,当晚被殴打的还有其他几位业主。其中一位田女士称,事发当晚大家看到消防门没有关,便一起下去看看,刚一走到负三层,就有保安围过来,手拿器械打人,几位业主均不同程度受伤。

据罗女士透露,小区业主曾因电梯故障高发、空中花园、小区开发等问题进行多次维权,但开发商都未能妥善解决。事发当天,业主要求开放停车场,警方也一直在现场。

事发后,黄先生等人被送医,黄先生头部缝了7针,韩先生面部被打出两个凹坑,两人均被鉴定为轻微伤。6名涉事保安被抓捕。

不过,让黄先生没想到的是,在双方未达成任何赔偿和解的情况下,几位涉事小区保安竟被释放,并回到小区继续正常上班。

黄先生表示,最初警方以聚众斗殴罪立案,但在事发37天后,涉事保安却被取保候审,派出所给出的理由是黄先生和韩先生的伤情鉴定为轻微伤;部分业主与开发商曾有纠纷,开发商误以为受伤业主当天是到停车场捣乱的。

对此,广东杰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唐达回应表示,保安在停车场持械斗殴,造成黄先生和韩先生两人轻微伤,已构成犯罪。

广东榕江律师事务所许杰华律师也表示,保安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犯罪。

保安殴打业主的事件在中国大陆时有发生。据此前报导,2024年6月22日上午,河南咸阳融创御河宸院小区,一位小区业主手持两个沉甸甸的购物袋进入小区正往家走,突然被一保安手持砖头冲着脑袋就拍了下去。男子疼得哎呦哎呦大叫,事后被送医。

2011年6月20日,深圳宝安区民治街道梅花山庄内两名业主在开车进入小区时,疑因未随身携带门禁卡与保安发生冲突,遭到五六名保安及其纠结的十几名身份不明者持械群殴,业主不同程度受伤。

上述事件曝光后,随即在网上引发众多网友不满。网友们纷纷表示,“花几辈子的钱,有些还是贷款买套房!每个月还要交物业费。结果养了一伙祖宗来管理自己。比看守所还严格!比劳改还严肃。”“现在部分物业保安确实都快成开发商的私兵了,动不动就武力解决问题,业主维权太难了,尤其是像电梯故障、停车场纠纷这种。”

“保安打人致伤已构成犯罪,检察机关应该批捕却不予批捕,这显然是检方有关人员涉嫌徇私枉法。因此必须对检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物业法应当明确规定:物业公司只是服务行业,一旦出现和发生殴打业主,聚众械斗,立即终止业务,吊销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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